我们与治理标准的一致性
2018年,洛克希德·马丁公司签署了“常识原则2.0”,这是针对上市公司、董事会和机构股东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原则,旨在为稳健、长期的治理提供基本框架。这些原则认识到,并非每个原则都将被每个公司或董事会以相同的方式(或根本)应用。此外,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符合2018年生效的投资者管理组织(ISG)《美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原则》。下面我们将介绍ISG的每一项公司治理原则,以及我们的具体实践是如何一致的。
董事会对股东负责
- 年度董事选举
- 无竞争董事选举的多数投票标准
- 未获得多数支持的董事向董事会提交辞呈以供考虑
- 市场规范的股东代理访问权
- 没有毒丸
- 全面披露公司治理实践
董事会应采用提高其效率的结构和做法
- 11名董事中有10名是独立董事
- 我们的董事中有3位是女性
- 重要的董事会更新
- 董事反映了技能和经验的多样化组合
- 所有董事会委员会都是完全独立的
- 年度董事会和委员会自我评估
- 董事会访问官员和员工
- 2020年董事会出席率超过97%
- 超额登机政策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为公司投入足够的时间
董事会应该对股东做出回应,积极主动地理解他们的观点
- 积极主动,全年与股东合作,包括独立首席董事的参与
- 参与主题包括2020年领导层变动、董事会和员工多样性、人力资本管理、高管薪酬,以及包括气候变化在内的环境、社会和治理(ESG)问题
董事会应该有强大、独立的领导层
- 授权独立首席董事
- 对董事会领导结构进行年度审查
- 董事会所有委员会的独立主席
股东应享有与其经济利益成比例的投票权
- 一类有表决权的股票
- “一股一票”标准
董事会应制定与公司长期战略相一致的管理层激励机制
- 薪酬计划由董事会积极审查,包括与长期计划相关的短期和长期目标,并支撑我们的长期战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