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与治理标准的一致
2018年,洛克希德·马丁公司成为常识原则2.0的签署人,这是一系列针对上市公司、董事会和机构股东的公司治理原则,旨在为健康、长期导向的治理提供基本框架。这些原则认识到,并不是每个公司或董事会都能以相同的方式(或完全)应用每一项原则。此外,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符合2018年生效的美国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小组(ISG)公司治理原则。下面我们将介绍ISG的每一项公司治理原则,以及我们的具体实践是如何相一致的。
董事会对股东负责
- 一年一度的董事选举
- 无竞争董事选举的多数表决标准
- 未获多数支持的董事向董事会提交辞呈,以供考虑
- 股东的市场标准代理权
- 没有毒丸
- 全面披露公司治理实践
董事会应采用提高其有效性的结构和做法
- 11名董事中有10名是独立董事
- 我们的董事中有三位是女性
- 重要的董事会点心
- 董事反映了技能和经验的多样化组合
- 所有董事会委员会都是完全独立的
- 年度董事会和委员会自我评估
- 董事会有权接触官员和雇员
- 2020年董事会出席率大于97%
- 外派政策确保董事会成员能够为公司投入足够的时间
董事会应该对股东作出反应,积极主动地了解他们的观点
- 积极主动,全年参与股东,包括独立首席董事的参与
- 参与主题包括2020年领导层变动、董事会和员工多样性、人力资本管理、高管薪酬以及环境、社会和治理(ESG)问题,包括气候变化
董事会应该有强有力的、独立的领导
- 获授权的独立首席董事
- 董事会领导结构的年度检讨
- 董事会所有委员会的独立主席
股东应享有与其经济利益成比例的表决权
- 有表决权的股票
- “一股一票”的标准
董事会应该制定与公司长期战略相一致的管理激励结构
- 董事会积极审查的薪酬计划,包括与长期计划相关的短期和长期目标,并支持我们的长期战略